
《哲学的故事》不是一部常规意义上的“哲学史”,而是一场用人物故事串起来的思想旅行。威尔·杜兰特把这门常被看成冷僻艰深的学问,还原成一幕幕有人味、有冲突、有温度的戏剧:苏格拉底在雅典街头“搅局”,斯宾诺莎在荷兰磨镜片度日,康德在哥尼斯堡把生活切成钟表般的格子,尼采在阿尔卑斯山口孤独地写下爆裂般的句子……作者先让这些人活起来,再让他们的学说自然流出,于是“唯心”“唯物”“理性”“意志”这些抽象字眼,忽然有了脉搏和表情。整本书的基调是交谈式的,他像一位阅历丰厚的老友,把从希腊到十九世纪末的思想长卷摊在灯下,陪你边看边评,偶尔插一句俏皮话,却不忘提醒:哲学归根到底是要回答“如何安顿此生”这一古老命题。
全书的主干以十一位最具“转折点”意味的哲学家为轴,上起柏拉图、亚里士多德,中经培根、斯宾诺莎、伏尔泰、康德、叔本华,下至斯宾塞、尼采,最后把镜头拉近到作者同时代的詹姆斯、柏格森与杜威。
第一章用苏格拉底之死作引子,带出柏拉图对“正义”“国家”“灵魂”三重问题的宏大构想;第二章把亚里士多德放在希腊科学初兴的底色里,解释他如何用分类、逻辑和目的论为后世搭建“知识地图”;第三章跳步到文艺复兴后的培根,强调“知识就是力量”与经验归纳如何为近代科学清场;第四章写斯宾诺莎,犹太放逐者的身世与“神即自然”的冷峻命题互为镜像;第五章让伏尔泰、卢梭、狄德罗轮番登台,展示启蒙运动如何把哲学写成大众时评;第六章到第七章用康德“批判”与叔本华“意志”的对峙,呈现德国观念论内部的紧张;第八章、第九章借斯宾塞的进化论综合与尼采的价值重估,预示现代性对传统的全面冲击;最后三章把美国实用主义与欧洲生命哲学并置,暗示哲学从形而上高空回落人间、回归生物与社会的趋势。每章内部都是“时代—生平—问题—答案—余论”五段式,先交代思想土壤,再讲个人命运,随后抛出核心论点,用日常比喻拆解,最后把得失交给读者评判。如此一路读下来,两千多年的西方思想起伏,像连环画一样在眼前翻页。
本书的最大特点是“把哲学讲成故事”。杜兰特不惜篇幅描写哲人的家境、恋爱、病痛、宿敌,甚至爱吃什么、怎样穿衣,因为在他看来,概念不会凭空降落,而是被具体生命的焦灼与渴望逼出来的。第二特点是“敢于表态”。他公开申明自己不买现代分析哲学的账,认为把哲学拆成语言手术刀,等于把雄鹰关进语法笼子里;他欣赏斯宾诺莎的澄明、康德的严谨,却更同情伏尔泰的机锋与杜威的务实,整部书因而带有鲜明的价值偏好。第三特点是“跨学科穿插”。政治事件、科学发现、艺术流派常被拿来作注脚,说明思想从来不是单线进化,而是在经济、宗教、技术的夹缝里寻找出口。第四特点是文笔平易。句子短,比喻多,几乎没有行话,作者坚信:若一段哲学不能用日常语言复述,那多半是作者自己没想清楚。
1926年初版后,《哲学的故事》一年内加印二十二次,被译成十八国文字,成为“大萧条”前夜美国最受欢迎的自助类畅销书之一——许多年轻人把它当成人生指南,不少高中教师直接拿它当教材。批评声也随之而来:学院派嫌它“太浅”“主观”“漏掉太多”,逻辑实证主义者更讥之为“哲学八卦集”。然而时间证明,这本书长销近百年,不断被重译、重印,并推动了之后《世界文明史》等宏大系列的诞生。在中国,季羡林称其为“西学入门第一书”,周国平说它“让人第一次感到哲学可爱”。今天回看,它或许不够“学术准确”,却成功把哲学从课堂与实验室解放出来,还给街头巷尾的普通人,也为后来普及型写作(从《哲学导论》到《苏菲的世界》)提供了可模仿的语调与结构。

威尔·杜兰特1885年生于麻省一个爱尔兰移民家庭,十二岁被母亲送进教会学校,打算培养成牧师,结果他写了一篇质疑《创世记》的文章被赶出校门。后来辗转打工,靠自学考入哥伦比亚大学,受杜威实用主义洗礼,却又不满足只谈“方法论”,于是把视野拉向历史、艺术、宗教,最终拿到哲学博士学位。1920年代,他在夜校给纽约市民讲柏拉图,被出版商相中,才诞生了《哲学的故事》。此后他和夫人阿里尔·杜兰特用半个世纪完成十一卷《世界文明史》,凭此获普利策奖与自由勋章。1981年他逝世前,两本小书《历史的教训》《生命的意义》又悄然流行,把宏大叙事收拢成晚年沉思。有人批评他“太乐观”“太通俗”,他却坚持认为:学者的责任不是把知识砌成高墙,而是开出窗户,让风吹进普通人的房间。
图书馆馆藏链接:
《哲学的故事》,[美]威尔·杜兰特/著,蒋剑峰,张程程/译,文汇出版社,2025年。